遠距教學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著作,是否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張婷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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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升溫,在「停課不停學」政策推進下,教育的形式突破場域限制,學生從通勤上學轉變成在家接受遠距教學(Distance Instruction)。依現行的著作權法,在學校授課,並符合特定的條件時,老師重製、散發他人著作之補充教材給學生學習,有「合理使用」規定的適用,不構成侵害他人的著作權,但未包括透過網路公開傳輸之情形。因此,目前教師的遠距教學,如何避開違法,值得探討。
老師在備課及製作遠距教學教材的過程中,除了自行創作之外,往往會參考國內外他人的著作或網站內容進行編纂,如事先徵得著作權人的同意,最為周全。但未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在遠距教學使用他人的著作,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引用他人的著作不問多寡,只要註明出處就沒有侵權嗎?
建議編寫教材時,不要重製他人的整個著作或電子書作為自己的教材,而是廣泛蒐集素材來源,再整合梳理,並註明出處,既可收旁徵博引之效,也可避免侵權;老師錄製背景音樂或插圖之前,若無法取得合法授權,建議使用已經過了著作權存續期間的音樂作品,以著作權人為自然人來說,著作權的存續期間是著作人的生存期間加上死亡後50年。插圖除了自己設計之外,應先購買數位圖庫或作者同意公開使用的圖檔。
有些網路文章或貼圖表格沒有確實來源,應避免使用,若覺得這些不明來源的素材對於教學有幫助而非用不可,盡量改寫成其他用語,而不是直接引用現成的文章或圖表,以免涉及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若遠距教教學的教材是委請他人製作,為避免將來被著作權人追究故意侵權的責任,宜請該受託錄製的廠商在契約上,明文擔保其對於該錄製的內容有著作權,以明責任的歸屬。
今年(2021年)4月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經濟部的「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其中有提到,學校對註冊的學生透過網路進行遠距教學,教師如有使用他人著作,且設有措施防止他人接收者,縱未取得授權,也不構成侵權,可供參考。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