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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公司商務、智慧財產權

公司的股東如何做成股東會決議-施宥宏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公司商務

公司的設立與初期的營運,通常需要出資的股東才能有足夠的資金運作,股東也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是天使投資人,通常會希望確保公司的經營方向符合自己的投資目的,這時候就需要經過股東會的手段來掌控公司重大決策與董事、監察人的人選。

但在「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兩種不同體制下,股東權利的行使其實有不同的方式。

 

有限公司的股東,依照公司法第102條第1項的規定「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可以看到,有限公司原則上是用人頭來計票的,在章程沒有特別訂立表決權如何分配的狀況下,不論大股東的出資額有多少,仍然只有一票。所以提醒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果為了避免出資額與投票權、決定權有所落差,記得要先看過公司的章程,確定表決權是不是與出資額有做一個連結,避免出資甚多卻無法確實掌握公司經營的方向。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是依照公司法第179條第1項的規定:「公司各股東,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就是依照所持有的股份總數來計算表決權,只要持有更多的股份,在公司裡就能夠掌握更多的話語權,也更能夠掌握公司的營運方向。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同的決策事項需要的決策等級、需要的出席與表決權數,就有不同的要求,這時候就分有一般決議與特別決議,就要視不同的情況來做適用。

 

每年的六月都是股東常會的旺季,這時候就會有很多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各位股東記得要領取股東會紀念品以外,也要記得行使自己的股東權利,來監督、促使自己投資的公司朝著有利的方向營運!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