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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民事案件

財富管理 --借錢篇 -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民事案件
  • 債務

壹、把錢借給別人的七項自保之道:

一、簽立明確有效的借據

(一)雙方債務人 (二)借款原因 (三)借款期限要明確 (四)利息的計算以及支付 (五)還款方式 (六)違約金的約定,按遲延日數或按總額 (七)保證人的加入以及本票的授權記載 (八)法院的管轄 (九)見證人

二、保留債務人所提出借款原因的證據

三、交付款項時應保留支付證明

四、請債務人提供支票當作清償方法

五、運用本票

六、提供擔保物品供抵押

七、請保證人保證債務 以信託方式確保借款

 

貳、催討債務的七大法律行動

一、主動聯絡並遵期提示票據

二、律師函以及存證信函的寄發

三、本票裁定以及拍賣抵押物裁定的聲請

四、支付命令的運用

五、民事訴訟的進行

六、刑事訴訟的進行

七、假扣押以及強制執行程序

 

參、結論 如果債務人沒錢,人肉鹹鹹該怎麼辦?

馬太福音第六章第9-12節:『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可做為我們的思考。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