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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民事案件

遇到恐怖情人該怎麼辦? - 周依潔律師

  • 民事案件
  • 保護令

小安無法接受和女友美美分手,除了瘋狂的打電話、傳line、發簡訊…每天幾乎都有多達上百通的紀錄,小安甚至還會跑到美美的住家附近站崗,目的就是為了想跟美美見到面,試圖挽回這段感情。有一天美美回到住家樓下,正要低頭拿鑰匙的時候,冷不防地看到一個黑影突然出現,果然又是小安!小安這樣的舉動讓美美感到非常害怕,但又擔心如果對小安太過嚴厲激怒到他,可能會引來更大的麻煩。面對這樣不理智的舊情人,美美應該怎麼辦呢?

 

已經跟美美分手的小安,每天打好幾十通電話,傳好幾百通的簡訊,還會不時的出現在美美家樓下,雖然小安沒有對美美怎麼樣,但這樣的行為已經對小美的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困擾,美美的心理也因此遭受到非常大的壓力,小安到底有沒有犯法呢?

 

雖然小安找美美一定是有話要說,而且試圖要挽回這段已經成為過去式的戀情,所以打電話、傳的簡訊內容只是單純的『我愛妳』或是道歉的話語,去找美美也沒有暴力的行為,小安可以說他有表達愛意的自由。然而,美美與小安已經分手,美美也不想再跟小安有所牽扯,小安瘋狂的聯絡行為已經造成美美精神痛苦,難道美美沒有任何方法來中斷這樣的痛苦?請警察來會有用嗎?

 

只要小安沒有恐嚇或傷害美美,在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之下,任何一個人都有言論與行動的自由,因此,分手的情侶在感情上的糾紛,如果在未涉及犯罪下,很難用法律來保護,但是在2016年2月4日家庭暴力防制法修正公佈以後,雖然兩人並沒有結婚或任何的同居關係,家庭暴力防制法也把所謂的「男女朋友」都納入了規範對象,因此,如果小安的行為已經造成美美的精神痛苦,美美可以向法院申請民事保護令,請法院禁止小安聯絡美美,也禁止小安靠近美美家50公尺之內,讓美美能有平安的生活。

 

我們都曾經看到一些「恐怖情人」的新聞,或是在我們周遭有朋友遇到類似美美的困擾,在瞭解法律的規定後並運用它,就可以防止一些感情悲劇的發生。也希望情侶雙方都能夠瞭解法律,知道法律也在保護感情,讓尊重彼此的情人終成眷屬,幸福長長久久。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