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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7
民事案件

租屋糾紛多 小心惡房東 - 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民事案件

來自鄉下的小花,為了有更好職涯發展,計畫要離鄉背井來到大城市,實踐心中目標與夢想,於是努力的上網找尋房屋及工作,幾天下來,終於讓小花找到價位合理承租標的物,但因屋齡稍長其門鎖不是可靠牢固,小花為使住居安全著想,掏腰包更換門鎖,不料房東隔月收取房租發現房鎖已換新,當下要求小花交出鑰匙,不甚遭拒房東惱羞成怒恐嚇小花會取得鑰匙的,當下小花受到威脅身心不安,隔天早上房東竟趁小花上班,請來鎖匠開鎖進入房屋內並囑咐鎖匠打造該鑰匙,晚上小花回到家正要開鎖時,隔壁鄰居告訴小花,房東白天行徑所為,小花氣得打電話向房東理論,房東回覆:「房子是我的,門鎖更換鑰匙我要一份合情合理,因為你不給我,導致我花了開鎖費用及打造鑰匙,下個月房租一併計算,如果你不給付即刻就給我…...搬走。」小花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從民法上來說,首先,房客與房東已經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房客就可以在不破壞房屋的前提下,自由使用房屋,房東也應該要隨時保持房屋在可使用的狀態,門鎖年久失修而有更換新門鎖的必要,房東更應該收到房客的通知後主動維修,若房東不修,房客自行維修所花的費用也可以從租金中扣除,但是租約到期後,房客就有責任要將新門鎖的鑰匙交給房東。此外,房東將房子交給房客之後,就代表房屋在租期中已交給房客保管、維護,房東不可以擅自用屋主名義進出

 

首先,這個案例中,門鎖因為屋齡稍長有毀損、不牢固的狀況,房東原本就有修繕的責任,小花應該要通知房東修繕,若房東不修,小花自行更換門鎖以保障居住安全並無不可,而所花費的費用可以請求房東償還或是從租金扣除。

 

二者,房東恐嚇小花會自行取得鑰匙,後來又沒有經過小花同意就擅自開鎖進屋,並要求隔月租金另加收開鎖費用否則將強迫小花搬離,除了違反民法上對房客的保障外,更要負刑法上恐嚇罪無故侵入住居罪強制罪的責任。

 

所以,小花可以向警察報案提出刑事的告訴,以及向法院提出民事上的賠償請求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