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父母親可以扶養,很幸福,還可以抵稅!-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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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報稅季到了,有位人妻分享一直以來都是自己侍奉公婆,每年報稅也都是她與丈夫申報扶養。不料去年小叔夫妻二人卻「捷足先登」,公婆體諒小叔在外租屋而且收入不多,所以答應讓他們申報,導致人妻一家需要補稅,今年人妻決定先搶先贏…。(新聞連結)
每年在5月報所得稅時,偶有兄弟姐妹為了父母由何人申報扶養而爭執不休,大家都想節自己的稅,卻因此傷了和氣,我有幾點想法跟大家分享:
1.父母還在才可以申報扶養扣抵,所以要珍惜父母還在。
2.實際扶養父母的人才能申報抵稅。
從法律來說,父母不是抵稅的工具,如果所有小孩都申報扶養父母,有所爭執,國稅局可以認定由實際扶養父母的人抵稅。
3. 最公平、孝順的做法:
不論誰報稅,將所有節稅額(或退稅)給予父母。
簡單來說,就是誰也不佔便宜,通通把節稅額(或退稅)直接回饋給父母盡孝,家中的兄弟姊妹之間就不會有矛盾了,而且父母也很高興能夠收到額外的禮物。😊
4.輪流申報、談好規則
如果覺得上述做法實在是談不攏,那彼此也可以談好規則,例如:兄弟二人輪流申報。去年是弟弟一家申報扶養,那今年就換哥哥來申報。
5.以「家族」整體利益出發,兄弟相愛
由節稅最多的人去申報,節稅獲益補貼弟弟需多繳的稅,造成雙贏的局面!👍
例如:哥哥申報父母扶養可以節3萬的稅,弟弟申報只能節1萬的稅,那就讓哥哥去申報。然後補貼弟弟1萬塊,而哥哥還能節下2萬元,對彼此都是好事!
不論選擇何種方式,其實,有父母親可以扶養,很幸福。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