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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民事案件

想讓住家煥然一新,是美夢還是惡夢?-裝潢工程應注意事項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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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住家煥然一新,是美夢還是惡夢?-裝潢工程應注意事項

 

不管你現在住的是新房子還是舊房子,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居住環境能更舒適、很美麗,因此就會去找室內設計或裝潢業者來幫我們實現這個夢想。但是,若是有些事情你沒有注意,這個裝潢工程帶給你的恐怕不是美夢,反倒會成為你的惡夢。

 

因此,有關裝潢工程中一些重要的要素、條件都必須在契約中清楚規定,舉例而言:

 

1. 工程中雙方最關心的就是價金的問題了,因此在價金部分,就工程的總金額是多少、本件工程的各期金額是多少、付款的條件為何、付款的方式如何以及付款的期限等事項都應該明確約定,讓雙方能依據明確約定處理價金給付問題。

 

2. 工程進行難免會遇到延期而未能如期完工的情況,若能在契約中就工作天數是如何計算、合理的延期之認定標準以及相關可能影響工程期間長短之細節做約定,較能降低這部分的爭議,例如工程是以日曆天或工作天來計算、例假日是否施工、若要在假日施工又是否有限定得進行之工程種類以及遇有天災時不施工之認定標準為何等。

 

3. 另外,就施工細項以及建材規格等工程細節,最好在契約或是報價單中能具體約定工程總共有多少項工作、每項工作所需時間、每項工作所需建材規格、數量與單價等事項,讓雙方對於工程內容有一定程度的共識,以避免日後完工時,有一方不願認帳而致生糾紛。

 

4. 在契約中,或許也能約定承攬人(裝潢業者)一方須定期向定作人(業主)報告施工進度,最好還能由承攬人陪同檢視施工現場,了解工程實際狀況。若雙方未能達成此種約定,仍建議業主能適時地向承攬人詢問施工進度,並要求至施工現場了解,而不要從頭至尾皆不聞不問。

 

5. 最後,若有追加工程,就追加工程之內容、追加工程之期間、追加之建材規格、數量及價格等事項皆另外以書面約定。且追加工程必須經定作人簽名同意後,承攬人始得進行相關作業,否則將可能出現承攬人先斬後奏,等到完工時才拿著追加工程帳單向定作人討錢的難看局面。

 

裝潢工程這類的承攬工作有其專業性,若遇有施工糾紛,一般民眾往往不清楚該如何主張權利。因此,若能在簽約時就先將重要的事項約定清楚,不僅能讓雙方有明確的規定可依循,若真的不幸產生糾紛,也能以書面契約作為證據,保障自己的權益。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