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精衛生紙,通姦罪鐵證?!
- 林正椈律師
- 婚姻家事
之前在「外遇的法律責任」一文中跟大家介紹過,我國通姦罪的成立,在實務上被害人必須提出可以證明配偶和小三間確實有發生「性行為」(所謂性器接合)的證據,像是錄影帶畫面、照片、非婚生子女或是取得沾有性行為體液、DNA的衛生紙、保險套、床單等,通姦罪才有可能成立。
然而,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指出,妻子逮到丈夫與小三獨處在家,小三沒穿衣服且在房間垃圾桶發現沾有丈夫精液的衛生紙,怒告2人涉嫌相姦、通姦,沾精衛生紙調查後也有驗出丈夫、小三的DNA,但檢察官卻認為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做出不起訴處分,認定不構成通姦罪,怎麼會這樣呢?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到底可否作為認定通姦罪的鐵證?
本案認定不成罪的關鍵,主要是因為衛生紙雖然驗出小三的DNA,但是只能判斷來自小三的上皮組織,然而,人體上皮細胞層可能來自身體的何處目前科學無法判斷,加上小三抗辯曾經嘔吐在垃圾桶內,同時否認與丈夫發生性行為,所以法律上難以排除扣案衛生紙驗出的小三DNA確實是沾有小三口腔唾液嘔吐物的可能,依照刑法的「罪疑有利於被告」、「罪疑唯輕」原則,只好認定丈夫及小三不構成刑法的通姦罪、相姦罪。
所以,沾有精液的衛生紙,雖然通常可以做為通姦罪蒐證方法之一,然而個案的事實容有差異,還是要依據司法調查結果來認定是否成罪;不過,妻子別忘了,即使刑事上通姦罪告不成,還有民事上「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可以在時效2年內追究丈夫與小三,千萬別氣餒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