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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婚姻家事

離婚了,先生拿到監護權可以賣掉小孩名下的台積電股票嗎?-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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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監護權
今天遇到一位很有氣質的41歲媽媽,她眼神裡帶著焦慮問我:「我想離婚,可是先生堅持要孩子的監護權。孩子名下有我多年幫他買的股票,如果先生拿到監護權,他可以把股票拿去分嗎?我能不能主張孩子名下台積電股票的一半?」
 
我覺得這位媽媽不是在爭錢,而是在擔心她的孩子,
我給她5點法律提醒:
 
1. 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
親權行使人(監護人)在法律上的確有權利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可能因此賣掉孩子的股票,也可能動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
 
2. 每一筆錢的花用都必須「為了孩子的利益」:
法律有嚴格規定,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必須完全以子女的利益為準,絕對不能挪做父母自己的私用!
 
3. 送給孩子的,就是孩子的:
媽媽多年來贈與給子女的股票,在法律上財產權就是屬於孩子的,不再是父母的財產囉,不能任意拿回來。
 
4. 孩子的資產,不列入夫妻財產:
既然股票是孩子的,就算先生最後取得監護權,這些股票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計算,媽媽不能因為先生監護孩子,就主張要分走孩子名下的一半財產。
 
5. 為了孩子,不要輕易放棄親權:
不是先生堅持要監護權,太太就沒有機會,既然這麼愛孩子,那就不要輕易放棄孩子的親權(監護權),爭取陪伴他成長的機會!
就算最後沒有爭取到監護權,太太也有固定探視的時間,如果發現先生有違法私自挪用孩子的金錢,例如:先生把孩子名下5張台積電股票出售,所得金錢據為己有,之後買超級跑車以及匯給其他女子花用…。太太可以提出刑事侵占罪告訴,並要求返還金錢給小孩,一併予以說明。
 
離婚最難的地方,常常不是財產怎麼分,
而是大人受傷的時候,還能不能守住孩子的未來。
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
—蘇家宏❤️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