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0
民事案件
張秀卿可以告前夫返還3,400萬元!-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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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歌手張秀卿在聲明中表示,為了幫前夫度過難關,她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貸款2,800萬元,另外再拿出600萬元現金,合計3,400萬元,現在前夫又被爆出在外欠下大筆債務,也有債權人找上張秀卿,還揚言提告(新聞連結)。
所以到底是誰欠誰?
依照媒體報導與張秀卿聲明來看,冤有頭債有主,王國贊個人對外的行為或借款要自己負責,「前配偶」無需為前夫的行為負責!
法律上,就算是配偶也不需要為丈夫在外的行為負責,債務跟配偶無關的情形下,根本不需要脫產。
除非張秀卿有跟前夫向債權人共同借款、擔任前夫的保證人,或有其他法律關係,張秀卿才需要還債,此部分需要個別債權人舉證。
至於張秀卿借錢給前夫,她可以向前夫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3400萬元以及2025年、2026年演唱會酬勞,一方面保障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自清,是前夫欠她錢,前夫在外面的行為跟他無關。
我的夥伴黃亦揚律師已經把夫妻借款、前夫前妻間的債務,以及大家很好奇的「假離婚能不能避債」整理得很清楚,文章連結我放在下方。
但是最重要的提醒還是:
在愛情裡,要守好你的法律陣線。
越是在乎的人,越要讓自己的付出,被法律好好守護。
談愛,其實不用犧牲。
—蘇家宏律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