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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刑事案件

台中護理師遭二度輾壓事件|掉頭再撞還算車禍嗎?-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刑事案件
最近大家都在討論台中護理師被撞的事件…
開車上路,最重要的就是小心,不要傷人,更不要讓任何一條生命因為自己的疏忽而離開。
在這個事件中第一次撞擊,也許還需要調查當時是不是疏忽、是不是過失。
可是如果看到人已經倒在地上,千萬不能產生「再撞一次」的念頭,更不能這樣做,因為這樣做就是殺人了!
這時候法律要追究的,就絕對不是單純的車禍過失了!
 
交通事故發生後,最重要的事情永遠都是救人。
不要逃!因為逃不掉的,逃不掉心裡的愧疚,更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我的夥伴 黃亦揚律師 把這起案件在法律上可能產生的不同責任,以及「撞死比撞傷賠得少」這個常見迷思,都整理得很清楚,推薦大家看看。
 
出門在外,平平安安回家最重要。
千萬不要讓錯誤的觀念,害了自己和別人的一生。
—蘇家宏律師
 
Ps.這個議題我也拍了一部長影片,歡迎收看。

 

 

台中護理師遭二度輾壓!撞人後竟「掉頭再撞」恐面臨無期重刑?奪命比重傷更划算?蘇律師拆解驚人迷思!

00:17 開頭
02:38 問題一|過失致傷跟殺人的界線在哪裡? 
03:59 問題二|被針對就可以痛下殺手? 
06:18 問題三|「撞死人比較划算」是事實還是迷思? 
09:57 問題四|被害人家屬現在最重要要做什麼事? 
09:57 問題五|受害者是家中經濟支柱,家屬能要求更高賠償嗎? 
11:07 問題六|網友問:在台灣,犯什麼罪才算「最大惡極」?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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