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被鄰居唱卡拉ok的聲音吵到失眠,可以怎麼辦?-林正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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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
書俊家樓上住了非常愛唱卡拉ok的鄰居阿凱一家,經常在半夜12點多高歌數曲,從台語金曲到kpop都有,這樣的噪音讓書俊夜難成眠,雖曾嘗試向阿凱好聲提醒,但其仍屢勸不聽,書俊可以採取什麼法律上手段來保障自己呢?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在噪音管制區內,於各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例如燃放爆竹及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或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違反者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各縣市政府公告多會明定在深夜到隔天清晨左右的時間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例如台北市政府即公告規定:「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
簡而言之,如果阿凱在主管機關禁止的時間內唱卡拉ok,書俊可以向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檢舉,透過主管機關裁罰來遏止阿凱半夜唱卡拉ok的行為。
此外,如果書俊因長期噪音影響睡眠、身心健康出狀況,書俊也可以依照民法195條第1項之規定,主張阿凱的行為侵害書俊的居住安寧法益,檢附相關醫療單據向阿凱提出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