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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婚姻家事

離婚協議書只要兩個人簽字就好嗎?那可不一定!-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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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只要兩個人簽字就好嗎?那可不一定!
 
女星Melody日前在臉書上表示她與結婚17年的丈夫協議離婚,正式恢復單身,但丈夫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離婚協議無效之訴」,雙方為了離婚一事將對簿公堂。(點開新聞連結
 
一般說來,離婚可以透過協議或是法院判決為之,通常如果雙方還有坐下來談的意願,大多會透過協議方式離婚。🤝
如果男方在簽署離婚協議書時,是因為女方
(1) 脅迫:不離婚將採取對其不利之舉動,讓男方不得不簽,這種離婚意思不自由的狀況。
(2) 詐欺(欺瞞):故意隱匿離婚部分協議內容,導致男方陷於錯誤,因此簽署離婚協議書,則男方可依照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使該離婚協議書無效。
 
由於依照民法規定,離婚協議書必須經由雙方當事親自簽署,且經兩位見證人親見親聞,確認離婚真意。
即便男女雙方均基於真意簽離婚協議書(未被詐欺或脅迫),但如果簽署離婚協議書上的兩位見證人並未親見親聞,確認男女雙方當事人離婚真意,則會認為不具證人效力,該離婚要件就有所欠缺,法院會判決離婚無效,如果離婚無效,當然協議書內容也會因此連帶失效。
兩人當初共結連理、想必是因為深愛對方,即便日後因為某些因素無法白頭偕老,還是盡量好聚好散(尤其是在有孩子的狀況下)。
大家以為離婚是家務事,其實離婚本質上是”法律事件”,只用感情處理的話,日後還是很可能衍生許多不必要的爭議或困擾。
 
⚖️ 法律是保護,願意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