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裝潢蟑螂,我能解除契約嗎?-施宥宏律師
- 民事案件
買了新房通常都會請設計師或是裝潢工班來幫房子化妝,重新規劃一下格局、牆壁樣式或是新增幾個系統櫃,來讓生活更加舒適,但常常會遇到不甚專業甚至是裝潢工程的蟑螂,其實面對這些裝潢蟑螂、不當施工,在法律上是有必要的法定程序,正確的程序完成後才能夠進一步主張自己的權利。
首先,面對到裝潢有瑕疵、缺失的狀況,屋主必須先依照民法第493條規定:「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修補者,定作人得自行修補,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定相當的期限,請求裝潢工班進行修補,若工班不修補,屋主才可以自行修補並且請求償還修補的費用,或者提出其他後續的法律主張。
那如果瑕疵的範圍已經很顯然太大,無法修補或是修補的費用過大,這時候就可以依照第494條的規定:「承攬人不於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修補瑕疵,或依前條第三項之規定拒絕修補或其瑕疵不能修補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請求與裝潢工班解除契約或是減少裝潢的價金。
此外,如果裝潢除了有瑕疵,甚至產生了房屋或者其他物品的損害,屋主也可以進一步依照第495條的規定,向裝潢工班請求因此而生的損害賠償。
綜合法律的規定,在請求承攬人也就是裝潢工班或者其他工班的解除契約、減少價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民法第493條的規定,也就是一定要定下相當的期限,要求承攬人來進行修補,如果對方不修補,屋主才能夠依法請求並進行後續權利的主張與進行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