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品質不佳的旅遊服務,該怎麼辦?-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民事案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期間,民眾們都不敢出門,每天關在家裡盯著衛服部的記者會,期待疫情能夠趕快趨緩。不負眾望,台灣也在7月起因為肺炎疫情趨緩,對旅遊、集會的限制開始逐漸解封,群眾們也開始展開各種報復性的消費、旅遊。而在旅遊期間,報復性旅遊暴增的旅遊人數,往往造成商家因為人數太多,而無法提供相當品質的服務,進而讓消費者在期待許久的旅程中受了滿滿的氣,消費者該怎麼辦呢?
在法律上,旅遊營業者是安排旅程及提供交通、膳宿、導遊或其他有關服務,並收取費用的營業單位,而旅遊營業者需要提供具備通常價值、約定品質的旅遊服務給消費者。也就是說旅遊業者在與消費者約定好雙方的旅遊契約後,就需要提供契約中所約定的旅遊服務,例如飛機座位等級、住宿飯店等級或是出發、結束時間、旅遊地點及旅程等。
舉例來說,旅遊業者與消費者約定早上6點出發、下午6點結束旅遊行程,若因為旅遊的人數暴增,旅遊業者又無法順利消化,因而產生行程遲延、中途被丟包,甚至是消費者因此迷路而產生人身安危,這些都是可歸責於旅遊業者之事由,導致旅遊服務不具備通常價值及約定之品質,那麼,消費者就可以依照民法相關規定向旅遊業者請求改善、或請求減少費用、終止契約,並得向旅遊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俗話說,「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在旅遊時,無論誰都不希望遇上這些掃興的意外,然而,在旅遊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應有的權益,才能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達到旅遊休息放鬆的目的。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