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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公司商務、智慧財產權

商品包裝可以申請商標註冊嗎? - 張婷婷律師

  • 張婷婷律師
  • 智慧財產權

W食品公司兩年前推出一款具有獨特包裝的軟糖,上市後大獲好評並熱銷至今,W公司擔心包裝設計遭他人抄襲使用,所以想就包裝申請商標註冊,以取得排他權的效力,W公司要怎麼做呢?

 

一般人通常想到的商標態樣是表彰商品來源的文字或圖樣,不過,產品獨特的包裝設計有時也是吸引消費者購買的原因,如果該商品包裝具有識別性,也就是具有區分商品提供者的辨識度,是有機會被主管機關核准立體商標註冊的申請,例如:著名的金莎巧克力包裝。

 

由於產品包裝對消費者而言,常會被認為只是盛裝商品的容器,而非區分產品來源的標誌,所以,將產品包裝申請註冊立體商標,除了需清楚地表現立體商標的意涵,說明此包裝與其他業者使用同類商品的包裝不同,以及明確描述商標的細節之外,更需留意的是證明該包裝具有商標的識別性,能區分商品的來源。也就是說,如果該商品包裝在市場經過長期的頻繁使用或廣告露出,久而久之,在交易上已經可以讓消費者將包裝與商品的印象相互連結,可以主張具有後天識別性」。實務上有一知名品牌將化妝水的瓶身申請立體商標的註冊,法院認為該化妝水產品的企業廣告行銷遍布於電視、雜誌、街頭等銷售點,且據市場調查,認定該化妝水產品外觀的辨識度極高等理由,而認為化妝水包裝的特殊瓶身具有後天識別性,最終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准立體商標註冊。

 

因此,W公司在申請品牌圖樣或文字的商標之外,也可以嘗試就該獨特的軟糖包裝申請商標註冊,並蒐集該產品在業界市場上已經行銷多年,有相當大的銷售量,且不乏相關消費者常常分享文章、網路檢索、商品推薦及報導商譽的證據。這些除了可以用在商標註冊程序之外,若遭仿冒時,也可以檢舉他人違反公平交易法不當攀附他人商譽,以保障產品價值與悉心維護的經濟利益。

 

參考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792號判決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