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9
行政訴訟
6歲小女孩繼承1500多萬,卻要繳5000萬的遺產稅…-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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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
- 贈與
這是幾年前一個讓人很震驚的案例,有一對夫妻,先生在過世前,將3億元的資產贈與給了他的太太,先生過世後,名下留下了1,567萬元的遺產,太太拋棄繼承,所以繼承人變成了先生的非婚生6歲女兒,但是小女孩繼承了這1,567萬,卻被國稅局追繳高達5,000多萬的遺產稅。
這是因為給太太的3億資產是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的,在遺產稅計算時會被當做「擬制遺產」,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但因為太太拋棄繼承,就不是法定繼承人,因此被追繳遺產稅的人就變成了這位6歲小女孩。
1.這個案例不公平的情形,透過訴訟爭取,改變了未來的規則
這為小女孩並沒有忍氣吞聲,他提起行政訴訟後,在113年憲判字第11號中,憲法法庭已經宣判相關的條例違憲,必須在2年內修法,財政部在2025年7月先提出了一個行政原則,未來修法的方向也很明確,你拿到多少擬制贈與、繼承多少遺產,就該繳多少比例的稅。目前的行政原則是,擬制遺產的繼承人與一般遺產的繼承人如果不同,遺產稅會分開課徵,避開這類拿得比較少卻要幫拿得多的人繳稅的情況。
2. 更多修法預告:未來繳稅將變得更彈性
除了前面的比例分攤原則,近期的修法草案預告也朝向更合理、便民的方向調整,像是:
(1) 突然冒出的遺產,報稅時間重算:如果是因為打官司才拿回的財產,會等法院判決確定後,才重新起算遺產稅的申報時間,不會被當成逃漏稅。
(2)「多數決」即可拿遺產繳稅:以前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未來只要多數人同意,就可以直接拿遺產來繳納遺產稅,解決了少數人卡關的問題,分期繳納的機制也會變得更彈性。
(3) 罰則回歸正常標準:逾期繳納的相關滯納金與罰則,將回歸正常的稅法程序來處理。
3. 在稅務規劃上,一定要用「合法」的方式來節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可能會想透過「假離婚」或是「假贈與真轉手」等方法試圖規避遺產稅或贈與稅,但是稅務機關不是塑膠,現在的電腦系統、查核機制都相當嚴密,一旦被查出是為了逃漏稅而做的虛偽安排,不僅原本的稅金一毛都少不了,還會面臨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嚴重的刑事責任,千萬別因小失大。
及早做好財富與情感的傳承規劃,才能為這個世界帶來更多的溫暖與愛。
—蘇家宏律師
Ps. 這個議題與相關的修法問題,歡迎收看。
【陽光暖男 蘇家宏律師】
繼承1500萬竟被追繳5000萬天價稅單!過世前把錢給老婆,小三女兒卻要幫忙繳稅?擬制遺產到底是什麼東西?!
幾年前有一對夫妻,先生在過世前,將3億元的資產贈與給了他的太太,先生過世後,名下留下了1,567萬元的遺產,太太拋棄繼承,所以繼承人變成了先生的非婚生6歲女兒,但是小女孩繼承了這1,567萬,卻被國稅局追繳高達5,000多萬的遺產稅。
這個案例不公平的情形,透過訴訟爭取,改變了未來的規則…
章節
00:20 開頭
01:03 背景故事
02:26 問題一|此案例後來被宣判違憲,有什麼改變?
04:55 問題二|宣判違憲,小妹妹還要繳稅嗎?繳多少稅?
06:41 問題三|小妹妹不知道元配有拿到生前贈與,怎麼正確申報?
07:33 問題四|過世前先將財產贈與妻子、後來離婚了,算「擬制遺產」嗎?
10:11 問題五|先贈與給侄子,遺囑也寫給侄子,他會變繼承人嗎?
10:51 問題六|老公貸款3000萬贈與太太,結果老公突然走了,要繳遺產稅嗎?
13:30 問題七|擬制遺產還有什麼修法預告嗎?
(字幕勘誤:15:38處誤植為「函式」,正確應為「函釋」,特此更正)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