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狗狗不可以咬我的狗狗1-行政責任篇-林正椈律師、葉書妤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葉書妤律師
- 行政訴訟
小張有一隻心愛的柯基犬,每天無論颳風下雨,都會帶柯基到公園散步、上廁所,有一天,小張帶著柯基到公園散步時,遇到一隻沒有牽繩的大狗朝著柯基衝過來,更咬著柯基不放,導致柯基哀叫連連,多處受傷,此時大狗的飼主才姍姍來遲,想把大狗帶回家,讓看到自己愛犬受傷的小張氣憤不已,決定以法律途徑解決,此時的小張可以如何尋求協助呢?
依照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第20條、第7條的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且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否則依動保法第31條第1項第9款的規定,將可能被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
在前述的情形下,因為大狗的飼主在大狗出入公共場合並沒有妥善的「伴同」大狗,讓自己的大狗傷害到他人的財產柯基犬(寵物雖然是大家親密的家人,但在法律上的定義仍屬於物,也就是「財產」),因此,依照前面動保法的規定,飼主將會受有行政罰鍰!
除此之外,如果所飼養的寵物屬於具攻擊性的品種(如比特犬),則依動保法第20條第2項的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應由「成年人伴同」外,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例如:牽繩等),否則,如有前述案例情形或其他傷害人生命、身體的情況,則將遭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動保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參照)。
除此之外,小張的柯基犬因為大狗的攻擊受有傷害,大狗的飼主除了有行政責任之外,對小張也可能須負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下一篇將會再與大家分享,小張對於大狗的飼主可以做什麼法律上的主張!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