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可以繼承嗎? -林正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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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權
小李的爸爸是個知名作家,不久前因病過世,小李某天突然想到爸爸長年以來累積的作品,會不會因為爸爸過世而讓大眾可以未經授權使用這些作品。於是前來諮詢律師,爸爸的著作權是否因為爸爸過世而消滅,還是自己可以繼承到爸爸的著作權呢?
一般而言,在往生者過世後,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到所有權利,但著作權比較特別的是,區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需要分別來判斷。首先,依據著作權法第21條規定,著作人格權專屬於創作者所有,不得移轉或繼承,雖然無法繼承著作人格權,但依據著作權法第86條規定,當有他人侵害著作人格權,例如不當修改創作者的作品,造成創作者名譽受損時,繼承人可以向侵權的人提起訴訟,請求排除侵害或是回復名譽,讓創作者在過世後仍然可以受到保護。
而著作財產權屬於可以繼承的權利,例如重製權、改作與編輯權、散布權等,但在創作者與出版社簽訂的出版契約中,可能約定全部或部分著作財產權歸由出版社所有,於是必須先檢視哪些著作財產權屬於創作者的,才能知道繼承人真正可以繼承哪些權利。
因此,本例中雖然小李無法繼承爸爸的著作人格權,但當有人侵害到爸爸的著作人格權時,可以向侵權的人提起訴訟要求排除侵害或回復名譽。至於小李能否繼承爸爸的著作財產權,必須先檢查爸爸生前與出版社簽的契約,有無約定全部或部分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出版社,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小李可以繼承到歸屬於小李爸爸的著作財產權。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著作財產權在爸爸過世後的50年後就會消滅,不像是著作人格權將永遠存在。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