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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婚姻家事

我的姐姐因為躁鬱症會衝動購物,在法律上我可以怎麼幫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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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監護宣告
  • 輔助宣告

阿群的姊姊阿敏因為工作壓力太大罹患躁鬱症,一旦遇到躁期就會瘋狂購物,買名牌包、買車、甚至還想買房子,但依照阿敏的經濟狀況她根本就無力負擔,每當阿敏恢復正常後往往因為一時發病所為的衝動行為後悔不已,阿群可以怎麼做來幫助姊姊呢?

 

依照阿敏受病情影響判斷能力的程度,阿群可以幫阿敏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並擔任阿敏的監護人或輔助宣告人來協助她管理財產,分別介紹如下:

 

一、監護宣告:

要件: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

 

效果: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監護人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

 

二、輔助宣告:

要件: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

 

效果:下列法令規定的行為須經輔助宣告人同意: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若經法院判斷阿敏的病情嚴重,幾乎喪失判斷能力無法為任何財產上處置,可能會做監護宣告,這樣一來只要阿敏要為任何法律行為(如購物、借錢、送別人東西等)都需要經過監護人代理才能做,阿敏就無須煩惱自己做錯事情。但如果阿敏的還有部分的判斷能力,則可能為輔助宣告,讓阿敏的一些重要法律行為需要經過輔助宣告人同意才能做,阿敏自己只能做一些日常簡單的行為,以保護阿敏的權益。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