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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婚姻家事

向大陸的小三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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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狗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至中國大陸地區做生意時認識中國大陸國籍及居住於中國大陸地區之人民阿美,兩人情投意合於大陸地區發展成婚外情,然而紙包不住火,後來還是被阿狗在臺灣的老婆阿珠發現,阿珠想對小三阿美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但是阿美身為大陸人又居住於大陸,阿珠可以踩穩正宮的地位在臺灣向阿美宣戰嗎?

 

一、法律規定:

依照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1004號裁定論旨可知,這類涉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的事件,稱為「準涉外民事事件」,而「準涉外民事事件」之國際管轄權歸屬(即可以由何地的法院進行審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受訴的法院仍得就具體情事,類推適用國內法之相關規定,定其訴訟之管轄。故再依照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369號判例意旨:「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為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所明定。所謂行為地,凡為一部實行行為或其一部行為結果發生之地皆屬之」可知,準涉外民事事件中之侵權行為類型案件,只要案件的行為地有在臺灣地區,則臺灣地區的法院便具有管轄權,可以進行審理。

 

二、本案認定:

依上開規定及實務見解,可知阿狗與阿美雖然是在大陸地區發展成婚外情,且阿美為大陸地區人民,但是他們侵害阿珠的配偶權之損害發生地則仍是阿珠所在之臺灣地區,故得類推適用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由我國法院為管轄,換言之,阿珠是可以在臺灣有管轄權的法院告阿美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三、律師建議:

正宮遇到另一半的背叛,固可忍氣吞聲,但切記法律依然是保護合法的配偶,在開戰之前,建議仍應先蒐集相關證據,詢問律師專業意見,做好最佳備戰狀態,給小三與腥夫們絕地大反擊。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