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要你拋棄繼承!3點建議-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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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網友訴說,她都有按時拿錢回家,但是弟弟沒有,在過年期間媽媽講,有長輩的遺產希望給弟弟繼承,媽媽要女網友拋棄繼承...
相信聽到這裡,大部分的人都會想怎麼會重男輕女成這個樣子?為女網友抱不平。
每個家都有專屬的故事,不針對個案,律師對於長輩要求你拋棄繼承時,提出3點建議給大家做參考:
1. 繼承權專屬於你自己,只要不簽字,沒人可以強迫你。
如果你是繼承人,被要求拋棄繼承,只要在知道繼承時起三個月內沒有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你就有繼承的權利。
此外,也不要簽署「把遺產全部由某人繼承」為內容的遺產分割協議書,你就可以保留你自己的繼承權利。
2. 確認所能繼承遺產有多少?
查查看到底你可以繼承多少的遺產,包括:遺產的種類以及這些財產加起來的「市價」,再依照你能分配的比例,計算出你能繼承的遺產有多少,再加以判斷,千萬不要用「聽說」有什麼財產就做決定,因為可能會有「少報」財產(隱瞞)的現象。
3. 看破不說破:
媽媽或長輩總是有他們的考量,我們沒有辦法「教育」他,然而了解法律之後,只要你不同意就可以保護你的權利,不需要跟他做爭辯,不需要反對他們,只要沉默就可以,或是說再想想。
其實,如果長輩真的要把財產傳給某一個人,在生前就必須要做好妥善規劃,因為這個時候權利是屬於長輩的,當然可以寫遺囑或直接過戶贈與。
但是,如果長輩在生前根本沒有做規劃,在法律上繼承人已經取得的權利,再要繼承人拋棄繼承,似乎在法律上就變得沒有立場。
法律之上,人人平等。
親情之下,智慧權衡!
平安得財富。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