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7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一間房產如何分給4位子女? 現金找補特留分,是很有智慧的安排!-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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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囑
- 遺囑執行人
高雄有一對父母生前立了遺囑,將房地產留給了次子,而且頗有智慧的在遺囑中特別註明了:「若侵害其他子女的特留分,以現金支付補償。」
沒想到,次子順利繼承房產後,卻遲遲沒有補償其他三名手足的特留分,三名手足於是決定提告,沒想到次子便將房子以850萬元賣給外人,並將名下的370萬元存款無償贈與給自己的太太。手足們非常氣憤,指控次子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賤賣房產是「假買賣」,並認為次子將存款贈與給太太是惡意脫產。
最終法院判決:次子賣房給外人是合法有效的交易,但將370萬贈與太太的行為確實是惡意脫產,判決撤銷贈與,妻子必須把錢吐出來,次子須依法給付三名手足各232萬餘元的特留分(新聞連結)。
分房子不像切蛋糕,不能切四塊後,一人拿一片去享用。這裡有5個很務實的法律提醒,跟大家分享:
1. 房產想留給其中一位子女,可以用遺囑指定
父母如果有明確想法,希望房子留給某一位孩子,或希望房子不要多人共有,可以透過遺囑指定某一位孩子單獨繼承遺產。如果沒有運用遺囑指定,房子就將變成全體繼承人共有。
2. 遺囑要寫清楚特留分怎麼處理
遺囑只寫「房子給某某人」還不夠,如果其他繼承人想要爭取特留分,依照之前法院實務案例,沒有寫特留分如何處理,房子還是會變成共有的!只是比例上,其他繼承人是以特留分比例擁有。
例如:父親寫遺囑把房子留給老大(母親已經不在,沒有其他遺產),繼承人就是4個小孩,應繼分1/4,特留分1/8,其他三位繼承人主張特留分,如果4人無法協商,法院多會判決房子由4人共有,各自比例為5/8、1/8、1/8、1/8
所以遺囑可以載明,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用現金補償,讓房產單獨歸給某一人,取得房子的人補相當特留分金額的錢,補償其他手足。這樣房子可以單獨完整由一人取得,其他手足也有基本保障。
3. 特種贈與要先確認,分配才會減少爭執
如果在子女結婚、分居、營業這三種原因下,父母曾經贈與財產給子女,在民法上屬於特種贈與,在遺產繼承上可以做『歸扣』的計算。
舉例來說:父親在生前在老二與老三結婚時,分別贈與200萬元現金作為結婚買房頭期款,未來父親過世時(有三個孩子繼承)只有留下800萬元的股票,遺產價值的計算時,要把父親給兩個小孩結婚贈與共計400萬元現金,『歸扣』計算回來,遺產總計為1200萬元,平均分給三個子女,每人400萬元,最後老大拿400萬元股票,老二與老三各拿200萬元股票(因為之前結婚時已經分得200萬元現金)。
父母在做遺產規劃時候,可以特別針對特種贈與來做計算,或表明哪一些特種贈與不用歸扣,在將自己的決定寫在遺囑內,最好也保留相關贈與的證據與紀錄,減少未來子女爭執的風險。
4.指定遺囑執行人,確保遺囑真的被履行
遺產分配的內容規劃妥當後,最好在遺囑內一併指定正直的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因為有了遺囑執行人,將可以在繼承事時發生後,妥善管理遺產,並做執行遺囑必要的行為。
如果父母擔心孩子之間互不信任,可以指定律師、專業人士,或值得信任的人擔任遺囑執行人。
5. 房產變賣後分現金,也是一種公平
如果父母沒有特別需要保留房子給某一人、子女都想要獨佔但都不肯退讓…等情形,父母可以立遺囑,指定在繼承事實發生後,遺囑執行人執行變賣房屋,變賣後,依照變賣房產所得的金額扣除相關稅金與費用後,依照遺囑所指定的比例,分現金給各繼承人,也是一種很實際的公平。
房產不能切成四塊,但愛可以分得清楚;
寫遺囑不是讓孩子少拿一點,而是讓家人少吵一點。
—蘇家宏律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