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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行政訴訟

國民年金被強制執行? -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行政訴訟

小美的父親欠銀行錢,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但是父親每個月都會有國民年金匯入帳戶,某天,小美發現父親帳戶裡的存款竟然遭到扣押,難道國民年金也可以被強制執行嗎?

國民年金性質上是社會保險,國民年金法第1條即明白揭示其立法目的:「為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並謀其遺屬生活之安定,特制定本法」。國民年金在性質上和一般商業保險的年金給付即不相同,一般年金保險給付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中,屬於須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特定保險給付;國民年金各項給付則不需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另外,依國民年金法第55條規定,「領取本法相關給付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所以國民年金的給付是不得扣押的沒有問題。

那麼,為什麼小美父親的帳戶存款會被扣押呢?因為國民年金本身雖然不得扣押,但是匯入帳戶後,國民年金就會變成一般性存款,一般性存款即可以成為強制執行之標的,也就會遭到債權人扣押。針對這個問題,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更改給付的方式解決。

因為勞保局雖然原則上是以匯款方式給付,但是為了提供便民服務,只要檢具帳戶被扣押之證明,例如法院之執行命令,即可向勞保局申請以改寄支票的方式給付。並且自98年12月1日起,勞保局以「禁止背書轉讓」方式開立支票,申請人可親至台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領取現金。如此,小美父親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了。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