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14-04-0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依現行法律,仍然不能用電腦打字訂立遺囑 -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囑
  • 自書遺囑

日前新聞報導,法務部已完成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該草案修正的重點之一就是要放寬遺囑製作的法定方式,未來很有可能可以使用電腦打字、影音紀錄、手語或筆談的方式來訂立遺囑。我們最近接到許多這方面的詢問,為了避免大眾產生誤解,甚至因此訂立了無效的遺囑,在此特別說明,開放電腦打字訂立遺囑目前還只是草案,必須要經過完整的立法程序並公布施行才會生效。也就是說,現在仍然必須依照民法第1189條所規定的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以及口授遺囑這5種方式來訂立遺囑,不按照這5種方式訂立的遺囑就無效。

 

自書遺囑

這裡介紹訂立遺囑最簡便的方式:自書遺囑。立遺囑人只要親筆(不能以電腦打字代替)寫下遺囑的全部內容,記明年、月、日,並在其上親自簽名,就可以產生合法遺囑的效果。至於立遺囑人訂立遺囑時所使用的紙張是何種類、書寫遺囑時所用的筆是何顏色等等均不影響遺囑之有效,例如過去曾經有一個案子是一名婦人在過世前使用月曆紙來書寫遺囑,該份遺囑在經過鑑定之後,證明遺囑的全文均是由婦人親筆書寫,婦人也有記明年、月、日以及親自簽名,由於該份遺囑具備了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即便是寫在月曆紙上,仍為合法有效的遺囑。

 

以下我們舉一個自書遺囑的簡要範例:

遺囑

本人蘇家宏,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本人所有遺產由○○、△△二人共同繼承,每人二分之一。

立遺囑人:蘇家宏

中華民國一○○年三月八日

 

驚訝嗎?像上面範例這麼簡單的內容,只要遺囑全文都是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並且親自簽名,記明年、月、日,這樣就是一份有效的遺囑了。 對於這次法務部的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大幅放寬遺囑製作的法定方式,我們是非常期待的,現在電腦打字普及,如果將來訂立遺囑可以使用電腦打字,想必更能符合時代的潮流,希望同時配套措施也能做好完善規劃,以預防不易確認遺囑是否為真正之缺失。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