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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家人說我失智,我就會被法院「宣告失權」嗎?-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意定監護
  • 監護宣告
  • 輔助宣告
最近的新聞中,馬前總統的家人發出聲明,希望他能真正退休、安享餘年,並向法院聲請了「輔助宣告」;不過,馬前總統隨即釋出影片與手稿,反駁了失智的傳言。(新聞連結
撇開政治不談,這樣的情節,其實每天都在台灣各地的家庭中上演。
 
當家人感覺父母老了、判斷力變差,深怕父母一生的積蓄被騙,
想要保護父母,跟父母講要小心,父母也不一定會理你,
想要保護父母,家人也不可能一直陪在身旁看顧,
家人就算一直陪在身旁,父母不聽你的話,陪在旁邊也沒用,
家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讓你在重大事情『必須』陪在父母身邊一起決定:
 
1. 全面性的保護是『監護宣告』
如果長輩的心智狀況已經「完全無法」表達意願或辨識後果(例如重度昏迷或重度失智),法院可以裁定「監護宣告」。這時長輩在法律上就像回到需要全心呵護的狀態,打個比方:就像長輩變成法律上的3歲小孩,需要父母(監護人)全權代理所有的事務,給予最全面的保護。
 
2. 重點性的保護是『輔助宣告』
如果長輩只是判斷能力「稍微退化、顯有不足」,但日常生活依然能開心自理,法院可以裁定「輔助宣告」。長輩依然可以自己去買菜、逛街,日常生活沒有任何改變;只有在遇到「重大財產關卡」(像是賣房子、借錢、作保、提起訴訟、分割遺產、獨資營業…等)時,才需要「輔助人」點頭同意。這就像是牽著爸爸的手散步,平穩的路讓他自己走,遇到危險的路口,我們幫他看紅綠燈。
 
3. 如果好幾個家人都說我失智,法官就會直接判『輔助宣告』嗎?
當然不會!
要在法律上限制一個人的行為能力,是一件極度嚴肅的事。法院不會只聽家人的片面之詞,而是需要客觀的證據來支撐。程序上會有專業醫師評估,法官也會親自詢問當事人,確認長輩本身的狀況,是否達到要保護的狀況,法院才會做裁決。
我曾經處理過一個案例,好幾個家人都說他瘋了,但是經過法官親自詢問,他在法官面前對答如流,沒有異常證據,而且專業醫師精神鑑定,他的判斷能力並沒有到極度減弱的情形下,最後法官駁回家人的聲請。
 
4. 未來自己如果失能,你現在可以事先決定由何人保護你
與其把決定權交給未來的法官,或是讓家人為了「誰來管錢」而撕裂感情,不如在自己意識完全清楚的時候,你跟你認定的人共同簽訂【意定監護契約】,意定監護契約需要公證人公證,就可以在將來萬一失智或失能時,由他來擔任您的監護人。這個人不一定要是配偶或小孩,也可以是您最信任的摯友或專業人士。
 
5. 運用信託保護自己的財產
其實,把部分重要財產信託,一方面可以防範自己未來被騙,自己將財產送給詐騙集團,另一方面,也因為財產被信託住,無法任意變賣,未來不論自己是否有失智或失能,身旁的家人也無法輕易拿走你的財產。
舉例來說:把你所居住的房子及現金300萬元作安養自益信託,房子不能任意被賣,每個月由信託帳戶匯5萬元到你目前所運用的現金帳戶。如此一來,你的房子不會被有心人設計賣掉,其他在信託帳戶內的錢也不會被盜領。
 
面對「家人的歲月擔憂」時,在愛與尊嚴之間,運用法律,是我們能做的最好準備。
— 蘇家宏律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