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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父債不用子還,為何還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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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哥亮大哥的過世,報章雜誌報導豬哥亮大哥可能有遺產2000萬元,也有報導豬哥亮大哥還有為數不少的民間欠款,很多人問我有關豬哥亮遺產,到底謝金燕應該繼承還是拋棄繼承?

 

我會建議謝金燕拋棄豬哥亮大哥的繼承權,因為,現在法律雖然採取全面限定繼承(也就是如果父親的資產多於負債,可以繼承到財產,如果負債多於資產,也不必拿自己的錢去還父親的債務),看起來並不需要拿自己的財產去還債,只要做好法律程序,對於謝金燕財產的威脅近乎於零。然而,限定繼承也是繼承,所以只要有人要來討債,全部的繼承人(包括謝金燕)也需要面對,債主可以去法院以全體繼承人提告,謝金燕就要以民事被告(豬哥亮繼承人)身分開庭,如果是”民間債務”,可能債主會直接找人登門拜訪謝金燕,這時候謝金燕很難用”全面限定繼承”的法律關係,要求債主不要來找他,因為父親的債主會說,你也是繼承人之一所以要還債。謝金燕也很難用”全體繼承人連帶負責”請你找其他人,因為父親的債主會說,債主有權選擇找誰。除非謝金燕很確定豬哥亮大哥已經把債完全還清,沒有任何債務,否則,就”少麻煩”的角度來說,拋棄繼承是最好的選項。

 

拋棄繼承之後,謝金燕就不是繼承人了,有任何人以豬哥亮債主的名義來向謝金燕討債,她可以拿出法院公文,表達這件事”完全跟謝金燕無關”,講白一點,雖然豬哥亮是血緣上的父親,但因為辦理拋棄繼承後,謝金燕就不是”豬哥亮的繼承人”,法律上她完全不必也不能處理,債主只能找”豬哥亮的繼承人”討債,而不能找謝金燕討債。況且在法院實際發生的案例中,有一些”假債主”討債的事件時有所聞,假的債主會向繼承人起訴討債,多半他們都拿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文件,或是之前的借據(可能已經還款,但是沒有把借據銷毀),做為起訴依據,而真正了解事情的人已經上天堂,在世前也沒有交代清楚,造成繼承人須面對不少訴訟。依照報章雜誌所描述豬哥亮之前有賭債等等的債務,就算最後資產多於負債,但光是要面對這一些後續的事情就要花掉更多時間,所以建議謝金燕拋棄豬哥亮大哥的繼承權。

 

我們國家是法治國家,如果債主在合理範圍討債是被允許的,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狀況下,債主是可以用”合理的方式”向繼承人討債。警政單位碰到繼承人報案時,也會斟酌是否屬於單純民事”請求還款”的行為,而無從介入。但是,在辦理拋棄繼承後,因為辦理拋棄繼承之人已經跟這個債務完全沒有關係,債主就沒有辦法說他只是單純請求還款,債主上門討債的行為就容易被認定為侵害拋棄繼承人的犯罪,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要多多認識法律,進而運用法律選擇你最適合的繼承方案。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