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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父母贈送房地給子女,同時約定子女要扶養父母到終老,在子女不聞不問的情況下可以收回來嗎?-林正椈律師、林隆鑫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林隆鑫律師
  • 贈與
  • 扶養

父母將房贈與給子女,子女承諾願意扶養父母至終老,但子女後續對於父母不聞不問,父母可以要求返還嗎?子女可以說扶養內容並沒有具體約定拒絕返還嗎?

 

高等法院見解:贈與契約所附「扶養至終老」的負擔內容,應依社會通念,包括照料父母三餐、生活起居,及給付維持父母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錢等。

 

高等法院有見解認為,依據我國傳統倫常觀念,成年子女對父母,除了應該以給付金錢,維持父母人的尊嚴最基本生活要求所需外,還有孝親義務,而這項義務也有規範在民法第1084條第1項,因此,扶養義務應該包括盡心誠意照顧父母之三餐等日常生活起居。

 

而且,在贈與契約訂立時,父母不僅可以賴以安享晚年的財產將因履行系爭贈與契約而減少,且父母在這個時候已屆高齡,日常生活起居,均須子女關懷照顧,將來對子女的依賴更有增無減,也屬於可預期之事。

 

因此,依據我國傳統倫常觀念,以及父母的主、客觀需求觀之,可以認為主張贈與契約所附「扶養至終老」的負擔內容,應依社會通念,包括照料父母三餐、生活起居,及給付維持父母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錢等情,才會符合當時訂立贈與契約時的真意。

 

結論:

因此,依照高等法院之見解,如果父母在當時訂立贈與契約時有約定子女要扶養父母到終老,後續子女不聞不問,可以跟法院主張,「扶養到終老」的具體內容,應該是指依照社會通念,至少包含照顧父母的三餐、日常生活起居及按月給付符合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一般民眾最低消費支出之金額,如果子女並沒有履行此負擔,父母可以主張撤銷贈與契約。


所以,子女若是主張扶養內容並沒有具體約定而拒絕返還贈與物,恐怕會遭法院以無理由駁回。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