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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擔心子女把遺產花光,用「信託」管理財產-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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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就是管理財產的一種制度,兩種方式介紹:
1. 生前信託(他益信託)
生前信託跟贈與的差別在於,當父母直接贈與給孩子一筆1000萬的財產時,通常又會煩惱孩子隨意花光,像是拿到錢就買了自己喜歡的跑車等奢侈品。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建議父母在生前以信託的方式將財產給子女,給的是一種受益權利。
 
例如:在孩子18歲時,為了資產管理並避免子女亂用的信託目的,跟銀行訂立1000萬元的他益信託,孩子是唯一的受益人,信託期間10年,信託開始後每個月讓孩子可以領到10萬元,直到把這筆錢領完,並且安排信託監察人,在有特殊狀況下(例如:結婚、出國留學…等),由監察人決定使用該筆金錢,如此一來父母即可安心傳承財富,又可確保孩子不能隨意浪費!
 
信託雖然會有贈與稅等費用的問題,然而這些費用都遠比父母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被子女隨意浪費來得好太多了!
 
簡單來說就是由父母寫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例如父母可在遺囑裡表明要妥善管理遺產並確保孩子權益,將1000萬元交付信託,由孩子受益,換句話說,交由受託人管理這一筆錢,約定在父母過世後每個月都給孩子10萬元,直到使用完畢。又或是房子信託,信託期間20年,讓孩子可住在裡面20年,20年後再將房子過戶到小孩名下。
 
遺囑信託的好處在於,父母只要做好一份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當父母過世後,才透過遺囑執行人將財產交給受託人,受託人再依照遺囑內容執行遺囑,如此一來在父母過世後才會產生信託費用。
 
如果父母擔憂子女對於理財沒有概念或是小孩浪費成性,又或是有特別需要受到保護照顧的子女時,用信託就是能讓子女得到最佳照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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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