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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祖產土地留要給子孫,會被大樓其他所有權人主張優先購買嗎?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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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祖傳有一塊地,由於地段很好,多年前建商就找老王合建成10層樓的電梯大樓,老王並將分到的2層樓,分別登記為大兒子及小兒子所有,由建商分售剩餘的8層樓給不同人作為報酬,但老王仍保有該大樓土地的全部所有權。

 

現在老王年歲漸高,希望移轉這大樓土地所有權給小孩,但聽大樓管理委員說,各個樓層所有權人持有土地的比例如果不足,土地移轉時各樓層的所有權人可以優先購買要移轉的土地。由於老王土地上各樓層的所有權人對土地都沒有持分,所以如果依照大樓管理委員的說法,老王的土地必須被其他樓層的所有權人買走8/10,讓老王心想如果祖產被別人買走,自己怎麼跟祖宗交代?心中因此忐忑不安,終日食不下嚥。

 

適逢老王參加高中同學五年一次的同學會,餐敘中老王遇到了多年未聯絡的律師同學,律師聽了老王的擔憂後拍拍老王的肩膀,要老王不用擔心,法律規定的「優先承買權」必須要在有償移轉的狀況下,其他樓層的所有權人才可以主張優先購買。律師告訴老王,只要他用贈與或繼承的方式將土地移轉給小孩,依法律規定及實務見解其他樓層的所有權人縱然對應的土地持分不足,仍然不能主張要優先購買土地的。老王聽完律師的分析後,心中的疑惑終於迎刃而解,當天也高興地與老同學多喝了幾杯高梁。

 

§參考法條: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

「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