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4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不動產的移轉需要繳納的稅捐有哪些?-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施宥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遺產稅
- 贈與
努力、拚搏一生才取得的不動產,到了晚年終究無法帶走,但是你想好怎麼處理了嗎?有些人會選擇立下遺囑來交代死後財產由誰繼承,如何繼承,而有些人則會選擇在生前就把自己名下的不動產直接贈與或買賣出去,這些方式在稅捐上的差別是什麼呢?
一、因死後才發生的繼承移轉登記,理所當然的在逾越免稅額以及扣除額的範圍,需要繳納遺產稅。
二、而在生前就先以贈與方式,移轉給子女、繼承人或其他第三人,則需要在逾越免稅額的範圍,繳納贈與稅,並繳納因移轉而生的土地增值稅。
三、另外若是要在生前以買賣方式,移轉給子女、繼承人或其他第三人的情況下,就必須有實際的購買資金流並繳納土地增值稅,而在買賣金流低於公告現值、公告地價時,才需要繳納依差距價值認定之贈與稅。
上面三個方式都是對於不動產的移轉可以使用的方法,因為使用不同方法就會有不同的稅賦,哪個方式可以更好的節稅,就需要利用不動產價值個別的去計算,才能得到更好的移轉計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