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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婚姻家事

原諒外遇行為前,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與第三者) -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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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事

【單純與第三者共同簽署之協議書範本】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美麗 (下稱甲方) 小三 (下稱乙方) 茲因小三與老王(即美麗之配偶)間有不正當之交往關係,小三對於造成美麗之傷害深感後悔,雙方達成下列協議:

 

 一、 乙方為過去半年間數度甲方配偶老王發生性行為(或其他超出友誼範圍之交往),侵害甲方之婚姻與家庭之事,向甲方鄭重道歉,乙方並同意賠償甲方新台幣○○○元之精神慰撫金,乙方應於101年10月○日前匯入:臺灣銀行,戶名:○○,帳號:○○○○○○○。

 

二、 乙方保證未來絕不再與老王有任何往來(包含見面、通訊、透過第三人傳遞消息等任何方式之接觸),若有違反,乙方同意每次再付甲方新台幣○○○元之懲罰性違約金,並願受相關法律追訴。

 

三、 甲方同意就第一條所指事件,不再追究乙方之刑事妨害家庭罪責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四、 本協議書同時乙方簽立本票乙紙予甲方作為擔保。

 

五、 凡因本協議書而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六、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XXX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乙方:YYY 身分證字號: 地址: 證人: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101年9月21日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