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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婚姻家事

老公把房子送給小三,但我把它要回來了!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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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房子送給小三,但我把它要回來了!

有時候,一間房子,一筆錢,看起來是法律上的糾紛,背後卻是幾十年來,情感的落差與信任的瓦解。

我的夥伴 周依潔律師 的po文分享了這樣一個老公把房子送給小三的故事,並解析了其中的法律觀點,貼文連結我放在留言區。

我想補充幾個提醒:

1. 先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

你想要保留目前的婚姻?你想要保留你愛他的感情?你希望老公能夠回心轉意?還是…
你想要保有最多的財產?

2. 再傷心,也要記得先好好愛自己。

你可以立馬離婚,也可以選擇修補關係。
但是唯有先把自己照顧好,才能有力氣重新整理人生,做出最好的選擇。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3. 婚姻需要刻意經營,不是外遇才叫「傷害」。

除了處理好眼前小三與財產的事情以外,如果選擇繼續走下去,若長期「彼此」忽略與冷漠,往往才是讓關係漸漸失溫、最後讓人心碎的主要原因。
婚姻需要刻意的經營,讓彼此回復那起初的感動與愛,之後才不會有「傷害」。

4. 你在法律上握有選擇權—有權選擇不離婚並請求賠償

對方已經違反夫妻忠誠義務,你可以選擇「不離婚」,要求丈夫與小三以金錢賠償你精神上所受的傷害,也可以針對夫妻財產做處理(周依潔律師貼文連結)。
就算丈夫要求離婚,你也不必答應,因為錯的人是他!

5. 就算最後選擇放手,也別讓自己空手

你也可以選擇離婚,並要求所有丈夫對不起你的一切事情都逐一清算,要求精神賠償與夫妻財產結算等等的權利。
放下關係,不代表你必須放棄屬於自己的權益。

法律給你的是選擇權,但你給自己的是重新定義幸福的勇氣。
—蘇家宏律師❤️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