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4
婚姻家事
她為愛再婚,卻換來繼子提告!-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婚姻家事
她為愛再婚,卻換來繼子提告!
丈夫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
沒想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女主人變成「被告」!
她滿肚子委屈,覺得自己明明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先生生前還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
更何況,夫妻財產、夫妻互相代理,她住在這裡,天經地義啊!
但法院怎麼判?理由只有三點:
1.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
2.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
3.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
最終,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如果當年,先生能早一點做這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
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房子留給她。
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她擁有居住權。
再婚,是為了幸福,但幸福需要法律來守護。
愛孩子,也愛枕邊人,少了法律安排,最後只剩爭吵與傷害。
愛,就要愛得有智慧。
丈夫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
沒想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女主人變成「被告」!
她滿肚子委屈,覺得自己明明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先生生前還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
更何況,夫妻財產、夫妻互相代理,她住在這裡,天經地義啊!
但法院怎麼判?理由只有三點:
1.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
2.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
3.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
最終,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再婚,是為了幸福,但幸福需要法律來守護。
愛孩子,也愛枕邊人,少了法律安排,最後只剩爭吵與傷害。
愛,就要愛得有智慧。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