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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遺囑寫錯字怎麼辦?要重寫嗎?-周依潔律師

  • 周依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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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書遺囑

遺囑寫錯字怎麼辦?要重寫嗎?

先前與大家分享到,要完成一份有效的 #自書遺囑 並不難,只要親自書寫全文+記明年、月、日+親自簽名(不可以只蓋章),就完成了!
但人難免會寫錯字,如果寫到一半發現寫錯了,若要整份重頭寫,感覺很累,但若用立可白塗改,又擔心以後有爭議。
好在,立法者也想到了這個問題,因此,民法第1190條就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簡言之,#遺囑 寫到一半寫錯字了,不用重寫,只要將錯字劃掉,把正確的字寫在旁邊即可;如果是少寫了一個字或一段字,也可以補上;或是多寫了一個字或一段字,也可以刪掉。(詳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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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免增減、塗改後,產生是不是你本人改的?到底改了3個字還是5個字?等等爭議,就需要將有增減塗改的地方及字數,註明清楚,例如,房屋應該是「5樓」,不小心寫成「6樓」時,就可以把6劃掉,重新寫上5後,然後在旁註明第N行刪1字增1字,並且再次簽名,這樣就可以確保修改部分是本人所為,也確保只增加「5」一個字,不會有人日後又偷偷改成「15」了!

但可能又有人會問,如果塗改了,卻忘了在旁簽名,怎麼辦?遺囑會因此無效嗎?
倒也沒有那麼嚴重,法院多數認為,民法第1190條規定之立法意旨,應在確保遺囑所載內容,均係出於被繼承人之真意,以昭慎重,並防止遭他人竄改變造,未依法定方式所為增刪塗改,應視為無變更,而保持效力,尤其在增減塗改字句並不足以造成遺囑文義之變更,或造成無法辨識遺囑內容時,如拘泥於第1190條規定之文義,而謂遺囑歸於無效,反而有違該條文之立法原意。(參最高行政法院104 年度判字第41號判決)。

也就是說,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方式的增刪塗改,會當作沒有更改,但遺囑還是有效的。不過,實務上,還是有因為塗改的地方太多,又都沒有在更改處簽名,而認定遺囑無效的案例。

所以,為了避免爭議,如果寫錯了有更改,記得要註明更改處所及字數+簽名,如果寫錯太多,建議還是重寫一次,以免將來繼承人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