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4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愛,就要付諸行動!-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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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先生自從罹癌後為了盡孝,將名下1000多萬的房產交給老母親不久後就過世了。他的太太對於沒有分到遺產心裡很不平衡,於是向法院提告婆婆和小姑侵害繼承權,希望可以要回來房產和700多萬的現金,經過法官了解,太太與先生結婚不到9個月,對先生及婆婆都無照顧,即便是在先生人生最後階段,也都是由老母親照顧,故太太要求要平均分配先生的婚後財產並不公平,最後法官除了駁回太太的要求,甚至免除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導致她無法拿到丈夫任何財產。(可上訴)
這位先生對媽媽的孝心讓我很動容,也很勇敢。
我覺得這位先生是幸運的,在生病需要家人照顧時,媽媽願意親自照顧他,也發現到真正無條件愛自己的是媽媽。
感覺到媽媽比新婚的太太的付出更多,這位先生也很果決地寫下遺囑,並且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媽媽,媽媽雖然希望兒子能夠活得更久,但如果天不從人願,媽媽也會感到這位先生的孝心吧。
從太太的角度來看,沒有分到夫妻財產與遺產一定會感到不平衡,不難理解的她有這樣的心情,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先生在生命的最後階段,只有母親去關心照料他,太太並不是實際照顧先生的人,這位先生對財產的安排,很難說給媽媽財產不合理?
先生沒有留下任何錢財給太太,又何嘗不是一種表示彼此感情的做法?
愛,需要用行動來彰顯。
好好珍惜眼前人,愛他就好好付諸行動吧!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