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30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1兒欠卡債,媽媽要2個兒子拋棄繼承護千萬家產,毋湯!-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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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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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兒子欠卡債,因為爸爸過世,媽媽擔心爸爸留下來的房產給銀行查封,要欠卡債的兒子拋棄繼承,又擔心這樣不公平,所以想要兩個兒子拋棄繼承,爸爸的遺產全部給媽媽繼承,但這樣的拋棄繼承是錯誤的,媽媽拿不到全部爸爸的房產
一、 誰是財產的”真正”繼承人?
1. 爸爸過世後,是由媽媽以及第一順位的兩位兒子繼承遺產,如果第一順位的2位兒子都拋棄繼承後,在法律上等於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就要看爸爸的父母親(第二順位繼承人)還在不在,如果不在,就要看第三順位的繼承人兄弟姊妹…。
2. 所以2個兒子拋棄繼承後,可能就由配偶以及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遺產了!跟媽媽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二、 怎麼護千萬家產?
1. 積極跟債主和解
最重要的是把債務清償,可以運用債務人清償條例跟銀行協商,如果是民間債務,合理的跟全部債主做協商和解。
2. 有欠債的繼承人,要拋棄繼承權利
繼承父親財產後,債主就可以扣押,所以只能真正拋棄繼承,不可能作假的拋棄繼承。
3. 媽媽繼承2/3,並寫遺囑交代
媽媽與沒有欠債的兒子繼承,可以協議由媽媽繼承2/3,因為分割遺產是自由的,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的方案,就可以協議完成。
如此一來,未來媽媽多拿的部分在”百年”後,再把媽媽自己遺產分多一點給欠債的兒子,希望那時候欠債的兒子已經把債務還清,否則,債權銀行仍舊可以查封拍賣媽媽的遺產。
只是讓欠債的兒子可以多一點時間還債,否則,父母親的遺產都繼承不到。
4. 設計照顧他一輩子的法律機制
萬一真的無法清償債務,就必須設計讓欠債的兒子有活下去的法律機制,因為媽媽總是愛孩子,因為欠債的兒子無法繼承-總要給他每個月基本的食衣住行費用…。
PS或許有人會說可以借用親人名義藏錢?但如果這樣做-借名登記等同於欠債人的財產,債主還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