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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婚姻家事

家人,是可以當作證人的!-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婚姻家事
  • 夫妻
  • 離婚

👨曾經有一位男人,婚前對女友很熱情,婚後這位男人熱衷於交際應酬,對於家庭都不聞不問,每天喝到三更半夜才回家,有時候還發酒瘋。

👩女人結婚後以家為重,生了小孩後,丈夫還是很晚歸,太太請他早點回家,他還很不高興,罵太太。
太太偽單親的日子,如果丈夫有應酬要太太一起,還要裝著很恩愛,丈夫也不回家…太太都快憂鬱症了😭

問她為什麼不採取法律行動?
因為有許多朋友跟她說沒有足夠的證據,丈夫也沒有外遇,也沒打人,是告不成離婚的。看到丈夫發酒瘋只有自己的妹妹,妹妹又是家人…,而且,
丈夫沒事常嗆聲說,我有王牌大律師,你告不贏的。
太太是擔心提告離婚輸了,那不是更慘!!!

所以,她才會很痛苦。
其實,如果丈夫成天應酬晚回家,對太太漠不關心還數落,雖然沒有動手打人,但是,任誰都無法接受這樣的丈夫,太太的妹妹對於”所見所聞”的事情可以當證人,可以到法庭作證,證明多少個夜晚,是妹妹陪同,先生都喝醉發酒瘋…,法官可以用”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理由”判離婚。

家人,是可以當作證人的!

如果不想離婚,也可以聲請保護令,讓丈夫暫時不要”騷擾”,停止這樣的家庭暴力,或許可以讓太太喘息,丈夫有反省的機會!

法律,是可以給彼此空間的!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