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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婚姻家事

要結婚存錢買房,記得做好3件事!-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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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網友PO文說,她和男友交往期間存錢買房,男友拿買房基金去投資,要女方加碼,不答應後女方竟被封鎖,最後兩人分手,女方最後賠錢25%...

 

結婚存錢買房是好事,不管婚前婚後記得做好這3件事確保權利:

1.  錢要保管好

案例中女網友的男友竟然能夠動用 ” 兩人的買房基金 ” ,顯然錢是由男友保管,女方沒有監督機制的話,這樣很危險。

可以參考下面方法:

A 可以試著以女方的帳戶存款,但是印鑑章由男方保管。

B 各自存在各自的獨立帳戶名下,雙方各自管理各自金錢。

C 設立銀行信託帳戶,帳戶內也可做合法的投資、保險…等,由兩人為共同受益人。

 

2.  合約寫清楚

雙方既然要共同買房,共同存款,依照雙方管理財產的方式,白紙黑字寫下來,如果要動用投資,由雙方共同決定,未來房屋登記的名義也可以在這裡做事先的約定。

另外,像大S跟汪小菲之間,汪小菲跟大S借款也有寫 #借據,在雙方各說各話的時候,白紙黑字是最可靠的證明,證明雙方的”法律關係”。

男女共同買房也是如此,也許男方多出一些,但是最後登記兩人共同所有,也是可以的選項,也因為寫清楚,爭議就會減少。

 

3.  房子登記自己名下

買房子建議登記在自己名下最安全,因為登記在 ” 另一半 ” 名下,登記名義人就是所有權人。

在目前流行AA制,雙方都要確保權益情形下,兩人購買房子登記兩人共有,是可以確保自己的每一分錢,都 ” 買到了房子 ” 。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