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敗光的家產?就用這二招!-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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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父親告兒子的新聞引起我的注意,台灣五大家族之一的霧峰林家掌門人,前明台產物保險董事長林博正對自己的小兒子林明洋提起刑事告訴。台北地檢署對於小兒子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提起公訴。
再看對這個小兒子的報導,多有提到他曾沉迷賭博電玩積欠數千萬元賭債、涉嫌侵佔他人的古董而被告,本件這個小兒子也跟另一富商有2.5億元的債務糾紛等,他父親之前也為他還了不少債...。顯然這個兒子讓父親很「頭痛」!
父母對於自己的孩子永遠有著一種「無法割捨的愛」,這樣的感覺是我當父親之後才「體會到」;不管孩子捅了多大的樓子,爸爸媽媽都想要盡全力保護你、照顧你!
我之前碰到許多父母明知的孩子欠賭、吸毒、地下錢莊追債、受騙,仍然擔心孩子的安危,就就把房子給賣了或把大筆金錢都交給孩子,然後這種戲碼一再的重複,就算有金山銀山,錢錢就像打水漂一樣就不見了。
父母他們其實內心也知道,敗家的孩子拿到大筆的財產或是繼承大筆的金錢,是害了他!但是沒辦法不照顧他啊。
到底能不能不讓家產被敗光?又可以照顧我的孩子?
方案一:大多數財產交付信託,其餘部分使用遺囑分配。
可以將財產辦理信託,受託人最好是找銀行管理。首先,與銀行簽訂信託合約,詳細載明財產的使用方式,在信託期間每個月受益人可以拿到多少錢,信託期滿後財產歸屬給誰,並且安排信託監察人(可由律師擔任)確保銀行會依照信託合約進行,之後繳交相關稅金,將財產交付給受託銀行就完成信託。
其他財產的部分就用遺囑方式來約定。
方案二:用遺囑信託的方式處理
首先,遺囑至少可以讓敗家子少掉一半遺產分配權,舉例來說:老王有三個孩子,其中一個是敗家子,老王可以立遺囑將財產1/6給敗家子,其他5/6給另外兩位孩子平分,把重要的家產(例如祖傳土地房屋、公司股票)給這兩位比較孝順的孩子。
此外,在這個案例中,1/6是屬於法定的特留分,可以把一些非重要性資產或現金分給他,如果要控管的話,我們可以運用遺囑可以明定10年內公同共有遺產,不准分割的規定,讓敗家子10年內拿不到遺產。或是利用遺囑信託的方式把這1/6的財產管理起來。
遺囑信託完成的三步驟:首先要成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遺囑的內容要把信託相關的要件寫進去,第二個要找到合適的受託人以及信託監察人,還有適合的遺囑執行人。最後,等到立遺囑的人見到上帝,遺囑執行人將遺產移轉到受託人名下就完成了。
遺囑可以讓財富分配的更公平,信託可以讓人有錢花用,但是沒有權利花完!
PS當然依照個案不同的狀況,還有其他的方法因應,例如:喪失繼承權、先將財產全部處分完、理財工具運用...等。併予說明。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