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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不動產投資人財富傳承的第一招:成立投資控股公司,減少分割不動產的困擾 - 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房產

老王是個不動產專業投資人,他跟他太太名下擁有數十筆的房屋、土地,最近老王因為流行性感冒發燒住院,五十歲的他出院後,深感要把自己的財富預先做好傳承的規劃,以免未來子女爭產,但又不想現在就把不動產過戶給三個子女。動手寫遺囑時,由於他的不動產有些部分也會出售獲利,對他來說並不是不會變動的財產,無法分別寫給子女,而且,他的子女未來如果對於不動產處理的意見不一致,有一些收租用的不動產,可能連收租都有困難,老王該怎麼辦?

許多不動產投資人都用自己或家人的名義登記不動產,也因此自己名下擁有數量不少的不動產,然而,在規劃未來資產移轉給下一代時,發現每一筆不動產的價值都不相同,計算上很複雜,不知怎麼分才好?而且如果是收租用的不動產,如果繼承人沒有管理上的共識,因為遺產屬於公同共有,對於出租的金額、何人收租以及房客有不同意見時,可能連出租都有困難。既然,我們希望我們的財富是帶給下一代滿滿的「愛」而不是「礙」,所以,對於不動產投資人的財富傳承除了寫遺囑以外,還可以運用成立投資公司的方式來讓財富順利移轉。

 

老王如果成立投資公司來買房或出租不動產時,所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將會是這間”投資公司”,老王是投資公司的董事長,買賣房屋或出租都由老王處理,也不會有改變,最大的改變是老王所持有的財產從「不動產」變成「股份」,所以老王可以現在就贈與部份股份或出資額(視老王成立的公司性質來訂定),未來寫遺囑直接可以分給三個兒女若干比例的「股份」,屆時,投資公司仍能出租、出售房屋,錢仍然會源源不斷的進入王家,也順利解決老王難以分配不動產或要計算不動產價值再來分配的困擾。

 

最後要提醒的是,成立投資公司與個人投資不動產仍有稅務的考量,須依照個別家族狀況再決定,而且成立公司的種類以及股權、董事的安排更需謹慎處理,才能讓家族財富傳承沒有糾紛。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