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有錢人為什麼用現金買豪宅嗎?-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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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豪宅市場最高成交金額260萬元/坪,而且有些沒有貸款,用現金付清(新聞詳留言),10大豪宅成交一半是個人,一半是法人,為什麼有錢人用現金買房呢?
蘇家宏觀點:
1. 買房,是把現金找個停泊地方,換成實體資產,避免鈔票”貶值”。
2. 獨一無二的豪宅具稀有性,有保值甚至升值的效果。
3. 個人名義買豪宅,可以合法節省”遺產稅”
遺產稅,針對不動產是用公告價計算,而豪宅目前的政府公告價是遠低於市價的,就產生了價差,例如:有錢人用3億去購買的豪宅,未來人生畢業後,這棟豪宅的公告地價稅只有2億元的話,就等於說價差的一億元就無須課稅,以20%遺產稅率來看,就省下2000萬的遺產稅。
換句話說,孩子拿到3億元的豪宅,卻只要繳2億元的遺產稅,
對於有錢人來說,省了2000萬就是賺了2000萬。
4. 有些人會用法人(公司)的名義去買豪宅,豪宅所有的支出,包括:高額的管理費、水電費、房屋稅、地價稅…都由”公司出”,不是由個人出,差很大。
5. 用公司名義去買豪宅,未來沒有遺產稅的問題。
6. 用公司買不動產,使用權可以在某一個家人,但是房產所有權卻掌握在家族裡。
如果我有錢,我也想要去買一棟豪宅
不過,在還沒有買之前,
我倒是可以帶著孩子們到豪宅旁邊的大安森林公園走走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