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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民事案件

鄰居好重要,相敬如賓三步驟-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民事案件

最近媒體爆出隋棠與鄰居間的噪音爭議事件,鄰居說是隋棠家人發出噪音,隋棠發出聲明表示有做特別隔音等等,鄰居說隋棠聲明有所出入要提告,隋棠這方也說握有證據,雙方都各有說法,辛酸也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後續還有許多發展,我們不討論這個案件誰是誰非,畢竟不是事主,但從這新聞事件中,我有一些感觸。

 

比擁有好房子還重要的事?

所謂「千金買房、萬金買鄰」,擁有好鄰居比找到好房子還可貴、重要,房子再好再舒適,若居住在不想碰到某某鄰居的環境,會大大影響生活品質,長久下來更令人感到身心俱疲。而且遠親不如近鄰,所以不論先來後到,彼此能夠和諧相處,生活才能快樂,這不是我們擁有好住家的目的嗎?

 

感恩我的鄰舍

之前我們家漏水,水是從樓上的浴室漏下來的,我們找水電師傅去看,我們的水電師傅說,要挖掉樓上浴室的磁磚修理,樓上住戶堅持不肯,因為他們的浴室花了很多錢做防水,我們也很氣,最後經過一段波折與協商,解決後覺得很感恩,沒有疙瘩在彼此之間。

另外有一天下午,有管理員按鈴說有住戶說,有小孩子在房屋內拍球,希望我們家的小孩不要拍球,有小孩的父母都知道,難免會有難控制的狀況,所以我們也會想盡辦法去管理孩子、避免噪音,畢竟有些人對聲音比較敏感。但有時小孩會不小心或是住家隔音較差的狀況,我們難以100%掌控所有,但是這一天下午,我們家的小孩在午睡,就跟管理員說”不是我家小孩”,心理也有種莫名的輕鬆。

 

公寓大廈的鄰居生活,無法盡如人意

只要有人居住就有聲音,因為家庭居家的活動必定有所聲響,不可能完全不發出聲音。然而,所發出的聲音會不會變成影響鄰居的噪音,除了發出聲響的大小以外,還取決於房屋本身建築的問題,像是房屋樓地板的厚度、是否有開窗、還有管道間、牆壁的厚度…都會影響房屋隔音的程度。

所以,鄰居間產生噪音的糾紛時,在法律的判斷上,就必須個案來判斷,是不是有不當的聲響侵入別人的環境,如果是一般可容忍的音量,未必會被法院認為是噪音。

 

鄰居,相敬如賓三步驟

鄰居間間的爭議,既然不能盡如人意,何不讓法律作為最終的裁決,針對問題處理,鄰居間就算不能彼此相愛,至少最後能”相敬如賓”:

 

第一步:確認問題所在

例如:樓下認為樓上發出噪音,影響到樓下生活,樓下除了跟樓上鄰居表達有噪音以外,也可以請樓上鄰居到樓下來聽,做一些簡單的測試,看看噪音源是不是樓上發出?

此種聲響是因為房屋本身結構問題,還是樓上鄰居惡意造成?

如果是房屋本身建築設計隔音不良,那應該由誰負責呢?

 

第二步:協調解決

確認問題後,彼此可以透過管理委員會、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彼此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案。

 

第三步:法院裁決

如果真的私下無法溝通,或調解不成,就需要善用法律就事論事,原告可以出民事的訴訟要求,包括:精神賠償、禁止噪音進入你家…等,通常法院也會到現場勘驗,勘驗現場狀況,或是請鑑定單位鑑定,最後基於證據以及一般社會生活的經驗法則,來判斷是否真有噪音問題?

不論是原告勝訴或是被告勝訴,確定判決後,就是代表最後各自就要接受事實,雙方不用再吵了,照法院的決定來過生活,才能讓事情真正落幕。

有時候如果彼此在對話中,已經發現雙方認知不同,理性的使用法律程序,反而會讓事情簡單,既保護了我們自身權益也達到解決問題的效果,私下或網路上的互相批判,最終也可能是各說各話,往往造成彼此誤解加深。

法律程序的運用,就是在有理講不清的時候,給予大家一個相對公平的方式,讓鄰居間”相敬如賓”。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