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傳承財富的法律,讓家有愛與平安-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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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網友說他的媽媽突然過世,10多年前離家的兄姊,回到家竟然先去找存摺,看看有沒有遺產分?
這位媽媽在10年多前,對於大學畢業不工作,伸手向媽媽要錢的兄姊說,請他們找工作不然就搬出這個家,沒想到兄姊就離家,還撂下遲早繼承財產之類的話。
媽媽逢年過節還傳簡訊或打電話,給兄姊請他們回家吃飯,都是不讀不回,所以媽媽向外說她只有一個兒子。
究竟應該怎麼教導子女才好?
愛的教育OR鐵的紀律?
其實我們做父母的,在財富傳承這件事上,有絕對的選擇權,來”教導”我們的子女,子女並不是一定能繼承我們的財產,對於讓自己傷心的子女,提出幾種傳承的方法:
方案A鐵的紀律:對於重大不肖的子女,剝奪他們的繼承權
1. 對於被繼承人(父母)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父母可以剝奪子女的繼承權,父母親必須明確的表示出來,最好是有書面,並且加上律師見證或公證人認證。
2. 保留證據,因為在有明確的事實狀況下,子女是完全無法繼承父母的財產,連特留分也沒有!
3. 寫一份遺囑把財產給孝順的子女,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避免子女間的衝突。
方案B愛的教育:對於不肖的子女,讓他們繼承少部分財產,讓他們良心發現。
1. 寫一份遺囑表示,因為不肖子女的行為讓父母心痛,法律上雖然可以剝奪他們繼承權,但是因為畢竟是自己的骨肉,所以他們只能拿到原來可以分得一半。
不給50%是告訴他們做錯了,給50%是告訴他們,這世界有一個人無怨無悔愛他。
2. 做適當的財富規劃,將財產生前就做一些分配,分配給孝順的子女,但要確保自己的生活與權利,例如:
(1) 附條件贈與孝順的子女財產。
(2) 信託房產,自己活著時候居住,畢業時候給孝順子女。
(3) 自己為要保人以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受益人指定孝順的子女。
對於一位孝順的子女,看到父母過世後,搶著拿存摺印章的兄弟姊妹,不要生氣,因為印章已經沒有用處了,存摺也不是權利證明,如果他們動了念頭想要去銀行領款,領款後還可以告他們偽造文書。
運用傳承財富的法律,才能讓這個家有愛與平安。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