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財產稅務問題多,如何贈與最划算?!-林正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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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想生前就辦贈與移轉財產給子女,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才可以節省贈與稅?
首先,可以利用一年244萬元免稅額(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220萬元),也就是說贈與人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只要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所以一般會利用今年年底贈與再加上隔年年初的贈與,總共累積就可以密接地贈與給子女財產達到488萬元,都可以免納贈與稅。
再者,也可以利用夫妻間贈與的免稅(遺產及贈與稅法20條第1項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配合夫妻間之贈與不納入贈與總額的規範,就可以由夫妻自己一方之財產先贈與給他方,然後再由夫妻(爸爸和媽媽)一起從各自帳戶贈與給孩子244萬元,這樣實際就可以每年移轉財產給子女488萬元,如果再搭配年底、年初的贈與時間軸,總共最多可以在密接時間內累積贈與給子女達到976萬元(計算式:年底爸爸244萬+隔年初爸爸244萬+年底媽媽244萬+隔年初媽媽244萬=976萬元),完全都是免納贈與稅喔。
另外,如果是要贈與「不動產」給子女,通常會涵蓋土地,因此贈與不動產涉及的稅賦還有土地增值稅10-40%、契稅6%(房屋評定標準價格6%)以及贈與稅,若是減除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之後,贈與財產價值為2500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適用15%稅率,超過5000萬元皆為20%贈與稅率。因此,不動產之移轉一般因為考量稅務負擔問題,都會建議父母是經由繼承移轉過戶給子女,最大好處就是只有遺產稅的課徵,而不用繳納土增稅及契稅。
實務上,還有一種情形,就是由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然後把不動產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這樣的情形是否還會被核課贈與稅?答案是這樣的情形還是會被課徵贈與稅喔,因為民間習慣通常認為這樣不算是一種贈與,所以,法律明文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行為,以贈與論,仍要課徵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3款參照),但是如果漏報,政府不會馬上開罰,而是稽徵機關會先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後10天內申報,如果逾期仍未申報的話,才會依照相關規定加以處罰。
以上資訊,提供給讀者淺略地參考,若有更進一步的個案財產規劃問題,建議還是尋求專業意見,妥善安排,較為安心喔!
補充:遺產及贈與稅法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