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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不知道這3觀念就主張分遺產,失去的可能更多!-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最近有媒體報導,有一人妻抱怨先生,對於婆婆過世後,公公決定,婆婆銀行存款由小姑與先生平分,人妻怒小姑『嫁出去了還分』,先生拿到$2,000,000 ,跟小姑一樣多,抱怨先生沒有反對公公的決定。

 

今天並不是針對他們家做任何評論,只是借用這情境分享3個法律觀念:

 

1. 先計算,依法可以分到多少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婆婆過世後,法定繼承人是公公、丈夫與小姑三人,所以婆婆的遺產是由他們三個人平均繼承(長孫是沒有繼承權的,除非是婆婆生前有寫遺囑),如果婆婆存款三個人平分400萬元,丈夫可能只拿到133萬多元,比200萬元少。現在可能是公公少拿一點財產。

 

2. 這400萬元是否已變成公公的財產?

許多人會在親人重病時,跟重病的人商量,把存款移到(贈與)另一半(配偶)的名下,為了方便相關費用的支出,財產移轉給公公後,實際上是公公握有這400萬元分配權力,是公公分給兩個小孩,而未必是「分婆婆的遺產」。

 

如果先生是依人妻所說的話回應,公公不同意或生氣,也許只會把錢分給小姑,丈夫就分不到。

 

3. 公公名下財產是否更多?

要記得公公還活著,現在如果處理婆婆的遺產太過於堅持己見,可能會讓公公不高興,不但現在分得比較少,未來公公可能會把他名下財產做「生前處理」, 到時候就算分到了婆婆遺產,但整體來說損失更大。

 

其實,家人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為了分產的事情大家吵得不可開交,彼此互相不往來,到底分得財產意義是什麼?失去父子之情以及兄妹之情,真的划算嗎?

 

如果少了一點財產,讓全家平安幸福,誰說不值得呢?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