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取消兒子的繼承權,原因竟然是這個?律師的3個觀察-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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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則新聞,美國貴金屬貿易商董事長認為比特幣並不是該投資的標的,上漲的背後是炒作出來的,但是他的兒子去把自己所有財產都投資的比特幣,這位董事長很生氣,想把他兒子的繼承權給取消,因為他並不想他賺的錢給兒子繼承之後,去投資比特幣。
這個新聞讓我震撼,因為這個兒子並不是做壞事或浪費財產,只因為跟爸爸投資的方向不同,爸爸就不願意把錢留下來給他。
有那麼嚴重嗎?
對我來說好像沒那麼嚴重,但是仔細想想似乎有道理:
1. 錢是老爸賺到的,當然有權決定要不要給兒子繼承。
美國沒有特留分的規定,可以用遺囑自由的分配遺產。
在台灣,除非兒女做出重大虐待或侮辱父母親的事情,才可以透過法律程序剝奪他們的繼承權,讓他一毛都拿不到。但在兒子只是沒有依照爸爸的投資「意願」,似乎不算重大虐待或侮辱爸爸吧?如果我是法官也不敢判他沒有繼承權。
2. 老爸要讓所有的遺產不敗光
為什麼要這麼堅持不能投資比特幣呢?這位董事長有他自己的想法,也在他的人生中實踐這個理念,他不投資比特幣,他的財產也是從這個裡念累積而得的,可能擔心比特幣的風險,以及他兒子會把「全部」財產押下去,遺產一次虧損完畢是有可能的。
3. 重點是「理念」的傳承
兒子應該承繼父親的「遺志」比起繼承父親的財產,對父親來說,更有崇高的意義。
因為兒子認同父親,尤其是認同父親的理念,讓父親覺得這輩子很有價值。
我想這個董事長傳承的是一種理念,投資就該投資價值,如果投資商品的背後是投機性質,那麼千萬別投資。雖然這不一定是真理,但一定是他很在意的理念,不可以繼承權是個假議題。
我們一方面想要用遺產照顧子女,另外一方面又不希望太浪費財產,必需好好的規劃,像是遺囑信託,或是生前做法律財務安排,不只讓子女平安得財富。
還能傳承我們一生最有意義的「理念」。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