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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爸爸的遺囑一毛錢都沒有分給我,我該怎麼辦?-周依潔律師

  • 周依潔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遺囑
  • 特留分

佳佳的爸爸因中風已住院多年,某日病情惡化不幸過世,而佳佳在爸爸過世後一個月時突然收到哥哥傳來爸爸的遺囑,遺囑是在爸爸過世前一週所寫,且內容竟然一毛錢都沒有留給佳佳,而是將爸爸名下的房產、存款全都指定分配給哥哥,感到委屈不平的佳佳可以如何在法律上主張權利呢?

首先,佳佳應先檢視遺囑是否有效,因為遺囑是在爸爸過世前一週才訂立的,若爸爸當時已經因病情嚴重或有失智情況,而意識能力不清楚了,則遺囑有可能是爸爸在精神錯亂時訂立的,甚至根本是偽造的,這樣的遺囑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無效。此時,佳佳可以向哥哥主張因為遺囑是無效的,所以兩人應該依照法定應繼分比例,平均分配遺產,若哥哥拒絕,佳佳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遺囑無效,並訴請法院裁判分割遺產,讓佳佳分得她應有的部分。

 

倘若遺囑確實為爸爸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所訂立,而是有效的話,遺囑內寫道一毛錢都不給佳佳,仍舊有侵害佳佳的特留分的問題。依照民法第1223條之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假設繼承人只有佳佳和哥哥,兩人原先的應繼分是各為2分之1,特留分則是應繼分1/2的1/2,也就是佳佳仍舊可以主張分得1/4的遺產,不會一毛錢都分不到。

 

而且,依照實務見解,就算哥哥已經先拿遺囑去辦理繼承登記,佳佳還是可以向哥哥行使特留分扣減權,並請求法院將特留分保障的1/4遺產登記回給佳佳,或要求哥哥給付等價的金錢。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