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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公司商務、智慧財產權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明年『稅』大了!你想好了沒?-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公司商務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明年『稅』大了!你想好了沒?

 

財政部日前預告明年1月1日起(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對於未上市櫃股票的交易所得,將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也就是個人處分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將課徵最低稅賦制20%的稅率

 

簡化來說,以往我們利用股票交易免課『所得稅』的規定,運用股票交易節稅,但是修法後,未來交易所得課最低稅賦制20%,從0到20%,差異蠻大的。

 

例如:
1. 以前個人設立公司持有不動產,要賣不動產時,直接移轉公司股票就不用課稅(因為不動產登記所有人沒有變動,只是個人股東變動而已,不必課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等,但現在國稅局也針對某些交易狀況認為要補稅),未來還要考慮股票交易後,要計算個人最低稅賦20%的稅率。

 

2. 家族企業要釋出股權給其他人(包括家族成員)或閉鎖性控股公司等規劃,由於出售股權的交易金額將讓個人『所得增加』,在明年就要課最低稅賦20%的情形。在今年最好加速計畫,在年底前要思考是不是要做

 

一些股權調整,節省稅賦。

 

法律在進步,我們也要進步,以前的方法,未必適用未來!

 

與時俱進的規劃才是王道。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