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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婚姻家事

配偶的財產,你拿得到一半嗎?-蘇家宏律師、 周依潔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周依潔律師
  • 財富傳承
  • 財產
  • 夫妻

丈夫要和老婆離婚並要求分財產。 老婆哭著說:「當初不顧家裡的反對,嫁給你這個窮光蛋,現在我們所住的房子、以及我名下所擁有的股票、現金,都是結婚時我爸媽送給我的。結婚之後,你好高騖遠、工作一直換,根本沒賺甚麼錢,現在你變心了要離婚,憑什麼要來分我的財產?」而丈夫卻說:「我變心了又怎樣,我現在就是不想跟妳在一起了,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本來就要一人一半啊!所以現在妳名下的房子、現金、股票,我都有權分一半!」 丈夫說得振振有詞,真的是這樣嗎?

 

夫妻結婚後本來就應該要互相扶持,彼此有同財共居的義務,但是一般的夫妻,大多數都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制的登記,那麼到底夫妻的財產是共有的呢?還是分別的呢?

 

如果夫妻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依照法律規定就會屬於法定夫妻財產制,原則上夫妻對自己的財產都是各自所有,也就是自己名下的財產就是自己的,自己管理自己的財產。但由於夫妻和一般的男女關係是不一樣的,男女朋友財產就是各自獨立,而夫妻財產則分為婚前財產以及婚後財產,各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太太在結婚前,接受爸媽贈送的房子就是屬於婚前財產,既然是婚前就有的,就和先生沒有關係,係屬於太太獨自所有。只有在夫妻關係存在時所增加的婚後財產,才需要和另外一半分享,但也不是所有的婚後財產都要分配給另外一方。

 

因為法定夫妻財產制最重要的精神,是夫妻共同經營婚姻關係所獲得的利益才要共享,如果婚後財產是別人贈送、繼承而來的,或是像發生車禍獲得的慰撫金,因為這些都不是因為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努力所獲得的,因此就不需要和另外一半分享了。

 

簡單來說,夫妻結婚後,雙方努力「賺得」的財產,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夫妻一方死亡、離婚以或夫妻改定其他的財產制),雙方就要來結算雙方努力所獲得的財產,讓婚後的財產目前存在比較多的人分給比較少的人,原則上是分兩個人財產差額的一半,但婚後因為繼承、贈與以及慰撫金所增加的財產,是不需要分享的。

 

回到上述的案例來說,假設這對夫妻雙方婚後都沒有去賺錢,先生主張離婚要來分配彼此的夫妻財產,但是因為夫妻婚後增加的財產其實是零,所以先生的主張是沒有道理的。就算先生結婚後有一些收入,但因為太太名下的財產也都是娘家給的,先生也無法要求分配這些財產,頂多這些財產有產生孳息時,才可以分配。

 

所以我們可以瞭解,有關夫妻財產,都有法律的保障,不要被錯誤的習俗或語言所誤導了。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